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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、疯子在右(下)75(第4/13页)

好、装修风格最让他喜欢的一幢。

他没有去南部富人区买房子,不是因为他买不起,而是因为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位于西部的庄园,距离他的工作地点哥谭大学更近。

而要想从南部的富人区上班,他就不得不千里迢迢的开着车,穿过大半个哥谭市。

最要命的是,还要穿过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区。

因此,南部富人区的别墅就是再豪华,也绝对不在席勒的选择范围之内,他可不是布鲁斯韦恩,一旦堵车,就直接坐直升机,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时间都耗费在路上。

选择西区的老式庄园,还有一个好处,这里人比较少,相对比较清静,也不会一大早就车来车往的,席勒在休息日,可以睡个安稳觉。

最重要的是,这里距离韦恩庄园很远,距离布鲁斯未来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远,日后万一要是蝙蝠侠遭了小丑,范围打击也到不了他这里。

过了一会儿,男仆走进来,把窗帘打开系好,然后说“早餐已经好了,先生。”

席勒点点头,接过他递过来的眼镜盒,把眼镜带上,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说“戈登是什么时候打来的电话”

“大约25分钟之前。”

席勒又回头看了一眼窗外,然后下楼吃早餐去了。

顺着木质的楼梯向下,穿过一条有些阴暗的走廊,餐厅在庄园建筑的最西边,顺着走廊走进去,那是一个带有高大拱形窗户的半圆形餐厅,窗户的两侧挂着墨绿色的丝绸窗帘,桃木的餐桌上银质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线中闪烁着神秘的光泽。

从拱形窗户照进来的晨光落在餐桌上,窗户投影的方格和圆形餐具构成一幅光影错落的画,席勒从右手边,把熨好的报纸拿起来。

印刷的报纸油墨有些晕开,最上面一行写着“1987年1月25日,天气阴,下午有雨,哥谭日报。”

席勒一边吃早餐,一边从报纸上找寻他需要的信息,这个时代报社的字体往往都印得很小,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团,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镜。

过了会,男仆走进来说“戈登先生来了。”

席勒放下手里的放大镜抬头,戈登穿着一身棕色风衣,戴着一顶贝雷帽,他走进餐厅时,身上还带着没散去的寒意,看到席勒正在看报纸,戈登说“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教父发火了,他不允许大都会的船再在东部的码头停靠。”

“我正看到这一部分。”席勒推了一下眼镜说“昨晚我熬夜写论文,正好错过了你今早的电话。”

戈登一边把风衣脱下来一边说“我也没什么要紧事,你知道的,最近我的工作不忙,我只是想打电话来恭喜你乔迁新居,哦,对了,我的礼物还在车子上呢”

“不急,你吃早饭了吗不如坐下来一起吃点”

戈登一边把脱下来的大衣递给男仆,一边说“我今早先去了趟局里,已经吃过了,你让我找的资料,我给你带来了。”

说着,他把一个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开始翻找,然后从里面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席勒。

席勒说“辛苦了,就算吃过了,也来杯热牛奶吧。”

戈登没有拒绝,他坐到餐桌旁,说“一开始你说要接手伯纳德子爵的庄园,我还有些奇怪,毕竟现在喜欢这种老派庄园的人不多了。”

“现在哥谭的有钱人还是更喜欢那种立式别墅,最好再有个大车库,能让他们把豪车都停进去。”

戈登四处打量了一下,这里的装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风格,丝绸窗帘、针织地毯、木质家具,配上一个石制壁炉,里面的火焰烧的噼啪作响,就算没有靠近,也能感觉到一种暖意。

老式庄园的餐厅不算太大,走廊也比较窄,墙壁上甚至还能看到极其复古的金属壁饰烛台,整个建筑中的氛围就好像穿越回了维多利亚时期。

戈登收回视线说“但现在看起来,这里和你很配。”

“也不是我对英氏庄园情有独钟,只是如果我在南边买房子,那距离我上班的地点就太远了,哥谭那糟糕的交通状况,可能会让我错过上午的所有课。”

戈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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