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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亲亲脖子(第1/4页)

黄金橡树庄园,仪式第三天。

他们就像生活在庄园的两个幽灵,一点信息都不暴露。

庄园依旧像一片废墟,无人在意,已然废弃七年。远远望去,没有灯光炊烟,也无活人痕迹。

除非有人专程上山、翻过庄园石墙,把耳朵贴到墙上,不然也听不见地下室里蒸汽动力声响。

“生命的摇篮”有规律地起伏收缩。

源质胚胎在其中游动生长,比之前大了四分之一,几条纤细的金色纹路爬上表面,时隐时现。

高登把玩一支精美的制式左轮手枪。

枪身是乌蓝色,胡桃木握把刻着防滑纹路。

【手枪“公牛型”。不附赠枪法。】

他把枪口转向窗外,幻想自己命中草地上的一朵小花。

在他想象中,花茎折断,花瓣凌空飞散,密教徒见识到这惊世一枪,立刻放弃渔王。

但没有射击,枪声会飞。

这把枪的意义主要还是防身,遇到湿脚人的时候可以把他们赶走。

……不对。

高登心头一动。

神之一线能够在50米范围内自由移动,它足够精巧,很有力气,能把薇拉绑住。

既然如此,为什么枪一定要握在手里?

他抬起手指,细线飞出,绕上枪支握把,握住扳机,将它提起,悬浮到空中。

它在空中旋转跳跃,上下左右。

现在它就是个会飞到别人脑袋后面的火力点,出现在敌人不方便防备的位置,从不讲武德的角度射击。

“浮游枪。”高登端详片刻,郑重宣布。

走廊上响起微不可查的脚步声。

薇拉看到枪会飞,手已按上剑柄。

“……?”

“这是我的。”高登让枪飞回来。

“外面安全。”她松开手。

他们的戒备意识拉满。

薇拉每隔三个小时就会检查一遍庄园。

高登把骨质残留放在桌上,每隔一段时间用识弦判断龙蜥魔的位置,至今它一直稳稳指向伦德尼姆城。

他还会不时用黑刺李手杖敲击地面,观察地下情况。密教徒里说不定有土木老哥。

“等这次结束,我们回骑士路九号?还是换个大点的住处?”高登问。

“骑士路九号。”薇拉没有半点犹豫,“就要骑士路九号。”

“太小了,要不要把一楼买下来?让霍普金斯医生另外就业。”

“你觉得密教徒会抓到他、拷打他吗?”

“他只知道楼上住了两个人。”

“够危险了。为了他的安全着想。我们把一楼买下来。”薇拉做决定。

“好。”高登在木地板上坐下。

薇拉也挨着他坐下,抱着双腿,下巴抵在膝盖上,竟显得格外安静。

“一楼可以改造成更大的客厅。医生的诊所打通。”薇拉望着面前的废弃走廊,好像骑士路九号已在面前展开。二楼还是住人用。”

“把厨房扩大。我们再挖个地下室。里面可以做一个收藏间,收藏各种东西。”

“我想要一个院子。”

“可以在窗户下面,在阳台上摆点花草。种药材还是种吃的?”

“都可以。都应该有。”薇拉点头。

“最后,它就会升级成薇拉·卡特雷特猎魔事务所。”

“嘿。”薇拉想到这念头,终于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。

她几乎都忘记笑应该是什么样的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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